根据《关于做好2021—2022学年度班级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》(民师院学工〔2021〕58号)、《广西民族师范学院“一辅四导”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民师院发〔2016〕42号)的文件精神,学院了开展2021—2022学年度班级导师聘任工作,经教师个人申请,班级导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确定艺术学院2021-2022年度班级导师推荐名单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(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1日)
在公示期内,若师生对候选人名单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上真实姓名后向我院反映,师生反映真实意见受法律保护。
联系人:农玲玲电话0771—7870855
地点:崇雅楼224
附件1:艺术学院2021-2022年度班级导师推荐名单
艺术学院
2021年10月19日
艺术学院2021-2022年度班级导师推荐名单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