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根据《关于我校2021年非自主评审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民师院职办〔2021〕3号文),经学院办公室统计、汇总,现将艺术学院2021年申报非自主评审系列职称人员名单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1年7月5日-9日)。在公示期内,若对申报名单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上真实姓名向学院办公室反映。联系人、电话及地点:向先清,0771-7870855,崇雅楼224室。
附件:艺术学院2021年申报非自主评审系列职称人员名单
艺术学院办公室
2021年7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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